以案说法 | 因案施策巧执行 以房抵债解纷争
“没想到僵持这么久的补偿款纠纷,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解决了,法院人性化的执行方案,切实解决了我的难题。”8月1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运用善意文明执行举措,灵活采用以房抵债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离婚财产补偿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前,胡某与赵某再婚组建家庭,二人共同贷款购置一处住房。2023年,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案涉房产归胡某所有,由胡某向赵某支付7万元经济补偿,车辆则归赵某。判决生效后,胡某迟迟未履行补偿款给付义务,赵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线上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胡某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金融账户全面冻结,却未查询到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为摸清真实财产状况,办案法官深入胡某所在地实地走访调查,多方核实后了解到,胡某前期名下虽有一定积蓄,但因日常开支缺乏规划,资产已基本消耗,暂无现金偿还债务。
不久后,赵某致电执行法官,告知胡某即将发放棉花种植补贴,希望法院及时扣划。法官当即告知其账户已冻结,补贴到账即可依法划扣,但赵某同时提出担忧,补贴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7万元补偿款。综合案件全部线索,法官结合被执行人唯一可供处置资产为涉案房产的实际情况,向赵某释明以房抵债处置方案,告知相关流程与权责,让当事人充分考量选择。
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法官多次分开约谈胡某、赵某,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释法疏导,细致分析两种处置方案的利弊,逐步打消双方顾虑。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自愿签订以房抵债书面协议,约定房产作价7万元抵扣全部补偿款项,赵某按协议向胡某退还此前领取的两万元执行案款,这起家事执行案件顺利办结。
执行工作一头连着司法权威,一头牵着群众民生。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摒弃“一刀切”执行模式,坚持因案施策、分类处置,针对婚姻家庭类纠纷兼顾法理人情,灵活运用以物抵债等多元执行手段,打通财产变现堵点,以柔性执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的获得感、满意度,以高质量执行工作守护公平正义。(记者 廖军 通讯员 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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