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警民接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鹭
自公安部“平安原野2026”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以“严打整治+普法宣传”双向发力为牵引,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着力构建全民参与、全域守护的生态安全防护网,切实筑牢辖区生物多样性安全屏障。
7月20日上午,库尔勒市公安局梨香街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在神州汽车城附近发现一只落单的野生水鸟。该鸟状态异常、无法正常飞行,疑似受伤或体力严重透支,亟需专业救助。

接警后,梨香街道派出所辅警魏涛、高鸿宾迅速携带防护装备赶赴现场。经近距离观察,该水鸟通体灰白,喙部修长,腿脚纤细,体表无明显外伤,但神情紧张、反应迟钝。凭借日常巡护经验,两名辅警初步判断其系因长途迁徙导致体力透支而滞留城区。为避免水鸟受到二次伤害,二人立即对其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维持现场秩序,并第一时间联系库尔勒市动物保护协会专业人员到场协助。
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现场辨认,确认该水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鹭。作为珍稀水禽,黄鹭在迁徙途中因体力不支脱离种群,误入市区的情形较为常见。为确保其得到科学有效救治,现场警力将黄鹭安全移交至专业救助机构。目前,该黄鹭已接受全面检查与营养支持,待其体能完全恢复、具备独立野外生存能力后,将由相关部门择期放归自然。
此次成功救助,是库尔勒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平安原野2026”专项行动、强化生态资源保护的一个生动缩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执法与宣传并重,通过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强化重点区域巡护、深化部门联动协作,不断提升野生动植物救助与生态安全守护能力。下一步,库尔勒市公安局将持续巩固行动成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以更实举措守护辖区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公安力量。(记者 盛雪 通讯员 刘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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