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巧调合伙欠款纠纷 善留长久同行情谊
“我们本来是朋友合伙做生意,到头来闹到要对簿公堂,多亏刘法官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开了心里的疙瘩。”“这份调解协议我完全认可,账目捋顺了,心结也解开,往后我们依旧可以做合作伙伴。”7月18日,巴州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内,昔日因合伙款项反目的三方握手言和,一桩僵持近两年的合伙借贷纠纷在柔性调解下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张某、李某、王某三人携手合伙经营,初期彼此信任、合作顺畅。伴随经营推进,三方在收支、分工等事项上分歧渐深。2024年王某决定退伙,三方共同签订书面还款协议,约定由张某、李某分期退还王某入伙本金30万元。可协议签订后,两笔约定款项迟迟未能兑付,昔日好友心生嫌隙,私下沟通次次争执,矛盾持续激化。
多次协商无果后,2025年9月,王某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王某诉求,张某、李某对此不服,随即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矛盾进一步升级。今年6月案件进入二审调解阶段,三方刚碰面便争执不休。
张某、李某满腹委屈:“账目还没算清楚,不该由我们二人承担全部欠款,一审判决有失公允,不清算完整账目我们绝不还款。”另一边,王某也满心愤懑:“30万元是我实打实投入的资金,当初白纸黑字约定分期返还,一拖再拖,资金搁置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双方诉求分歧悬殊,对立情绪尖锐,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刘燕没有简单机械推进审理,坚持法理相融、柔性化解纠纷。调解首日,她采取分开约谈的方式,先耐心倾听张某、李某的诉求难处。二人坦言:“我们并非有意拖欠欠款,当下经营周转压力大,一次性无力付清全款,加上合伙总账没有理清,心里始终难以平衡。”
刘燕结合民法典相关合伙、借贷条文细致释法:“当初三方自愿签署的退伙还款协议具备完整法律效力,逾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要承担相应违约金,还会留下失信记录,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名下经营资产、存款都将被依法处置,反而会造成更大损失。”清晰透彻的法理讲解,打消了二人拖延抵赖的侥幸心理。
随后,刘燕单独与王某沟通劝导,站在双方现实处境换位思考:“迟迟拿不回投资款,你的焦虑我完全理解,但对方现阶段资金周转困难,若是强硬要求一次性结清,款项执行难度极大,不如适当放宽还款条件,保障本金足额收回。”
起初王某内心十分抵触,经过多次谈心疏导,他逐渐放下执念:“我也不愿和多年老友长期纠缠不休,只要能分批拿回本金,7万元利息我自愿放弃。”
此后二十余天,刘燕线上微信持续沟通、线下组织面对面座谈,往返三方之间反复磋商,不断优化完善还款方案。经过多轮磨合,三方彻底放下隔阂,当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李某合计偿还王某本金30万元,分四期履行,2026年12月30日前支付两期款项13万元,2027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8万元,2027年12月30日前结清剩余款项9万元。
签署协议时,张某、李某郑重承诺:“我们认可这份还款方案,今后一定按时足额履约,不再为此事纠缠。”
此次调解,跳出简单一判了之的办案思维,兼顾法律尺度与人情温度,既依法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又保全了各方多年情谊。近年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矛盾源头化解,坚持把调解贯穿民商事案件全过程,以温情司法理顺经济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用心用情守护市场和谐营商环境。(记者 廖军 通讯员 帕提古丽·克来木 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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