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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警民联动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2026-07-06 22:24:29 来源:巴音郭楞融媒体中心

  7月4日上午,库尔勒市公安局警民接力,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警察同志,我们院子里有一只飞不起来的鸟,长得像鹰,这么热的天,它一直趴在地上不动,麻烦你们快来看看!”7月3日晚,库尔勒市公安局梨香街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紧急求助,称在小区内发现一只疑似猛禽的鸟类无法飞行。接警后,执勤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助。

  到达现场后,辅警迪里夏提·吐尔洪、陈俊杰发现该鸟羽翼未丰、体质虚弱且体表无明显外伤。因夜间相关部门已下班,且近期库尔勒市持续高温,为避免该鸟因高温脱水和体力透支发生生命危险,辅警将其妥善安置于透气纸箱内带回派出所临时看护。

  7月4日上午,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库尔勒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经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体型较小、羽毛呈灰褐色,无明显外伤,尚处于学飞阶段,或因近日库尔勒高温天气影响,学飞过程中体力不支同大鸟离散,加之当天烈日暴晒,幼鸟落地极容易透支体力,所以无法起飞。

  面对交接过程中因应激反应而极度警惕的雀鹰幼鸟,辅警王新超在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采取轻柔动作对其进行安抚,并为其补充水分,有效缓解了幼鸟的紧张情绪。目前,该幼鸟生命体征平稳,无内外伤,经短暂休养恢复体能后即可放归自然。

  库尔勒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受伤、迷途的野生动物,请注意自身安全,切勿擅自处理伤口、随意投喂或圈养,应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林草部门,以便专业人员进行科学救助。(记者 景丽君 通讯员 刘梦萍)

[责任编辑: 胡亚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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