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公安救助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乌鸫

6月2日,和硕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以下简称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特吾里克镇派出所紧急求助称,执勤警力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只幼鸟独自在地面鸣叫、缓慢爬行,无法正常飞行,看起来弱小无助,疑似受伤需要专业救助。
接到求助后,环食药侦大队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驱车赶往现场。抵达现场后,民警对该鸟类进行检查辨认,经确认,这只野生鸟类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乌鸫。检查发现,乌鸫无明显外伤,之所以落单滞留路边,是因为处于自然学飞阶段,尚不具备自主飞行和觅食的能力,因长时间离巢导致极度饥饿、体力虚弱。
为及时保障乌鸫生命安全,民警立即为其投喂食物和温水,并将其带回大队妥善安置。同时,民警联系到和硕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完成现场交接,以便乌鸫获得专业救助。此次救助行动,不仅及时挽救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生命,更彰显了和硕县公安局守护生态安全、关爱野生动物的责任与担当。(记者 景丽君 通讯员 赵方媛、吐逊古丽·阿尤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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