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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追尾出租车致停运8天 赔付金额谈不拢 尉犁多部门联动算清“误工账”

2026-05-12 17:03:59 来源:巴音郭楞融媒体中心

  营运出租车被追尾维修8天,车主索赔停运损失,双方因金额分歧僵持不下。尉犁县启动跨部门联动调解,法官联合交通部门精准核算营运成本,最终促成当场赔付、即时撤诉,高效化解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多元解纷模式破解营运车辆损失认定难题。

  今年4月17日,尉犁县发生一起机动车追尾事故。李某驾驶的营运出租车正常行驶时,被蔡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追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交管部门认定,轻型货车驾驶人蔡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次日,李某将受损出租车送修,直至4月24日修复完毕,车辆共计停运8天。作为营运车辆,停运直接带来经济损失,双方就停运损失费产生严重分歧。李某提出5600元赔偿要求,蔡某则认为金额过高、超出合理范围,多次私下协商无果,矛盾难以化解。随后,李某前往尉犁县综治中心起诉维权。

  5月9日,驻综治中心法官受理该案后,为确保核算客观、赔付合理,避免主观判断引发新争议,立即启动跨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尉犁县交通运输局共同调处。

  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当地出租车行业规范,结合涉案车辆双人轮班运营的特点,综合日常营收均值、人工成本等行业数据,对停运损失进行专业核算,明确合理赔付标准。法官则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清晰解读双人轮班出租车停运损失的核定依据与赔付规则,同时告知诉讼流程的时间与经济成本,纠正双方认知偏差。

  调解中,工作人员兼顾法理与情理,平衡原告营运损失与被告经济承受能力,多次沟通疏导。在司法研判与行业标准双重支撑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蔡某一次性赔付李某停运损失2900元。协议签订当日,赔偿款当场付清,李某随即自愿撤诉,纠纷快速化解。

  这是尉犁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的典型案例。通过“法院+交通部门”联动,弥补单一调解的专业短板,解决营运车辆损失认定难、争议大的痛点,大幅缩短处置时间、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有效减少诉讼增量。

  今后,尉犁县将持续完善“综治中心+法院+行业部门”联动调解模式,聚焦民生小额纠纷、行业专项纠纷,以专业化、便民化服务保障群众财产权益,夯实平安尉犁、法治尉犁建设基础。(记者 李伶 通讯员 艾克来木·乃斯路 热娜古力·艾坦木)

[责任编辑: 侯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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