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化纠纷 助企前行稳发展
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以柔性司法定分止争,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2022年,和静县某石灰厂按照约定向新疆某科技公司供货,但新疆某科技公司并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双方产生纷争,和静县某石灰厂向和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新疆某科技公司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卷宗、核查案件证据,厘清案件事实,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认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具备良好调解基础。考虑到涉企案件的特殊性,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品牌信誉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维系市场合作关系,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悉心调解、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新疆某科技公司于2026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向和静县某石灰厂付清拖欠货款385255.2元及利息4815元。
近年来,和静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企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柔性、高效、利民的优势,精准破解企业经营中的矛盾纠纷,为和静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通讯员 袁金晶)
Copyright © huyang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巴州丝路楼兰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