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万余元医保基金被“薅羊毛”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免费义诊、社区上门服务”,本是便民利民的好事,可在乌鲁木齐市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却变成了套取医保基金的幌子。
11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审结一起特大医保诈骗案,某医院团伙以多种手段骗取国家医保基金815万余元,两名上诉人因二审积极退赃认罪认罚获得改判。
涉事医院是乌鲁木齐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以来,该医院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在逃)为牟取暴利,打起了医保基金的歪主意。医院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开展义诊,吸引参保群众前来就诊住院。看似贴心服务的背后,一条有组织、分工明确的骗保链条悄然运转。
曹某某、陈某某等7人明知医院在骗取医保基金,依旧在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医院专门组建中医科,默许工作人员冒用他人医师资质开具处方,大肆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
为拉拢参保人员参与,该团伙抛出返现、置换高价西药的诱饵,拿群众医保卡,以中草药、理疗项目名义上传医保结算。更有甚者,患者根本没有踏足医院,没有接受任何诊疗,工作人员就凭空开具理疗、中草药处方,套取慢病医保统筹基金。
“我们也是心存侥幸,被利益蒙蔽了。”一审宣判之后,曹某某、马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庭审现场,二人当庭忏悔,“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我们的行为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真心悔过,愿尽最大努力退缴违法所得。”
案件办理过程中,曹某某亲属代为缴清全部违法所得,马某亲属也积极代为退缴涉案款项,全力挽回国家损失。庭审中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结合退赃、悔罪情节提出量刑建议,曹某某、马某当庭对量刑建议表示接受。
案件承办法官张诚介绍,这是一起医疗机构主导的团伙化医保诈骗案件。定点医疗机构本应守护群众就医权益,该案被告人却利用医保定点资质,通过虚假就医、挂床住院、虚构诊疗项目等方式,有组织地骗取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十分突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张诚说。
张诚进一步解释,刑罚既要彰显惩戒力度,也要体现司法温度。一审判决依据全部犯罪事实作出定罪量刑。二审阶段,两名上诉人自愿认罪认罚,家属积极代为退缴违法所得,有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符合法律规定从宽处罚条件。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采纳。
据此,法院二审作出改判: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其余被告人维持原判,涉案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返还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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