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 以法治之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刘翔报道)6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立足人大职能职责,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以法治之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论断,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背景下,深刻阐明了“为什么要发展民营经济、怎样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问题,为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有的放矢开展执法检查,为促进我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紧扣法律条文,聚焦营造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顺畅的要素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等方面,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深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要加强统筹谋划,把执法检查与开展自治区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立法调研结合起来,与推动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实施贯通起来,与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李宁平主持。潘曦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家单位汇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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