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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巴州 | 孩童嬉闹惹纠纷 柔性执行护“未”来

2026-11-01 20:20:48 来源:巴音郭楞融媒体中心

  未成年人嬉闹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看似是邻里小事,实则关乎少年权益、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柔性执法替代生硬惩戒,情理相融、耐心疏导,成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件,既依法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又温情化解两家矛盾,用有温度的司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前,两名未成年人在日常玩耍过程中突发冲突,造成一方人身受损,后续治疗康复产生相应费用。为妥善化解纠纷,在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家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侵权方未成年人监护人承担伤者医疗费、康复费等全部赔偿费用。这份生效的司法调解协议,明确了监护主体的法定责任,也为受害未成年人后续康复保障筑牢了底线。
  然而协议生效后,侵权方监护人因家庭经济困难,迟迟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孩子伤情尚未完全痊愈,后续康复养护亟需资金支持,迟迟不到位的赔偿款让受害方家属忧心不已、维权受阻。万般无奈之下,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场因孩童嬉闹引发的民事纠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办理中,执行干警全面研判案情,充分考量案件特殊性。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学生家庭,纠纷根源是孩童无心嬉闹、并非恶意矛盾冲突。若简单采取查封、惩戒等强硬执行措施,虽可快速办结案件,却极易激化邻里矛盾,给两名未成年人带来心理负担,造成二次伤害,违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初衷。为此,法院摒弃“机械办案、一执了之”的模式,秉持法理兼顾、教育优先、柔性化解的原则,开展温情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采取“背对背”双向沟通方式精准调解,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监护人释法明理,细致解读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告知失信惩戒不仅影响个人征信,更会对子女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督促其正视监护责任、主动履行赔付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受害方家属情绪,详细告知案件执行进度,争取家属理解包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处置矛盾。
  在干警不厌其烦的疏导劝解下,被执行人监护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与问题,主动多方筹措资金,将全部赔偿款项足额缴至法院执行专户。法院第一时间完成案款核对、兑付发放工作,足额赔付受害方损失,切实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拿到赔偿款后,受害方家属心结尽解,至此,该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坚持依法履职与柔性司法并重,在高效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强化法治教育与矛盾化解,督促监护人压实监护责任,以精准、暖心、有力的司法举措,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向阳成长。(记者 廖军 通讯员 刘伟)

[责任编辑: 苗美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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