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巴州 | 42万欠款当庭兑付 柔性调解护营商环境
8月29日,记者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承办法官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开展多轮释法明理与情理疏导,成功促成各方当事人化解分歧,上诉人当庭全额兑付42万余元运费,一起商事运输纠纷得到一次性彻底化解。
此前,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因长途货物运输费用结算产生矛盾,双方在运输单价、附加费用承担等方面分歧巨大,多次协商无果后,甲某将乙某诉至法院,某分公司以原审第三人身份参与案件审理。一审判决作出之后,乙某对裁判结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诉。
案件刚进入二审阶段,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十分突出。上诉人乙某直言:“一审认定的运费单不符合我们当初的口头约定,核算金额偏高,这结果我不认。”被上诉人甲某也据理力争:“所有运输趟次、交货凭证都有单据,我垫着费用跑完全程,你拖欠运费,凭什么不足额支付?”作为货主的原审第三人同样满心顾虑:“我们作为货主早就把全额运费支付给乙某,这件事本质和我们公司无关,我们担心被判承担连带责任,牵扯进后续程序,最怕影响企业商业信誉和日常经营。”
合议庭全面审阅案卷、梳理全部证据后认为,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直接作出判决于法有据,但简单下判难以解开各方心结,后续很可能进入强制执行环节,不仅拉长纠纷处置周期,还会加重各方时间、经济成本。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分层分步调解。
面对情绪激动的乙某,法官耐心倾听诉求,细致剖析二审诉讼风险,帮其算清法律账、时间账、经济账。“从本案的证据来看,一审认定的事实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二审改判空间有限,如果走完全部程序再进入执行程序,不仅耗时耗力,也会影响你的商业口碑。如果达成调解协议,你当庭履行付款义务,本案即可一次性了结,不用再经历后续执行程序。”
法官又单独与甲某沟通:“如果调解成功,对方当庭支付全部运费,你当天能拿到款项,就能省去后续执行的所有周折。”同时向原审第三人释明:“结合现有证据,你方已完成运费结算义务,调解方案不会设定你方的付款责任,责任边界清晰,不用担心承担连带责任。”一番沟通彻底打消了第三人的后顾之忧。
法理情理同步发力,经过多轮磋商,各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对抗心态,达成调解协议,由乙某当庭向甲某支付运费42万余元,各方就此案再无其他争议;一审案件受理费由甲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后由乙某负担。协议签署完成,乙某当场足额完成款项给付,甲某核对无误出具收款凭证。
“本来以为还要折腾好几个月,没想到当庭就拿到了全部运费,真是省去了我们太多麻烦。”拿到全部案款的甲某向法官连连致谢。乙某也坦言,纠纷一次性了结,自己也卸下了一桩心事。
该案的妥善处置,是巴州中院践行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的生动实践,既减少程序空转,也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稳定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记者 廖军 通讯员 唐笳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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